在诉讼过程中,法院的管辖权一直备受诉讼参与人的关注与争议,而对于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也是诉讼程序中不可忽视的一环。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的相关规定。
一、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何时提出?
根据《民诉法》规定,当事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就可能影响诉讼效果的事项提出管辖权异议。一般而言,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举证开庭前提出,不能以后再提出。
二、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方式
当事人可以在答辩状中提出管辖权异议,也可以单独提交书面异议,但是要注意异议的方式应当明确管辖事实及法律依据,否则法院可能会驳回异议。
三、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的处理
如果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被法院驳回,一般情况下应当继续参与诉讼,否则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判决或者裁定。
除了上述问题外,关于管辖权异议的问题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不了解相关规定可能会对诉讼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仔细研读法律规定,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