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北京市医保个人账户管理办法自9月1日起实行,探索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全国小农保分布式管理系统。按照政府指导的要求,本市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有了新规定。根据规定,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由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实施机构或社会保险机构为参保人员设立、管理和使用。具体设置标准,将由社会保险机构会同财政、卫生等部门组织制定。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设立、管理和使用。具体设置标准,将由社会保险机构会同财政、卫生等部门组织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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